巴中市人事局 巴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落实“三问”特别告示》的通知
巴人办〔2008〕44号
各县(区)人事局、编办,本局(办)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委关于《“问事、问人、问责”暂行规定》和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加强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率,确保“实施四大战略、推进五个突破,打好老区建设发展翻身仗”重大战略决策贯彻落实的重要举措。问事必问人、问人必问责、问责问到底,对于强化首问、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市委的决定,市人事局、市编办制发了《落实“三问”特别告示》,现印发于后,自即日起施行。
全市人事编制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来对待,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来执行,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来落实,懂得监督、习惯监督、自觉主动接受社会各方面的监督,通过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推动人事编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附 件
巴中市人事局 巴中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落实“三问”特别告示
为切实逗硬落实好市委“巴委发〔2008〕9号”文件关于“问事、问人、问责”的各项规定,特告示如下:
凡到市人事局、市编办(含局、办所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人才交流中心、培训中心、考试中心、人事争议仲裁中心等各机构)办事或来访来电的同志,若遇上班时间工作人员无故缺岗,或在事情办理、问题解答及接待来电来信来访过程中有态度不好、不负责任、推诿拖延、不按时办结或乱收费、乱发证,以及有“吃拿卡要”行为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或违规办事、不按政策原则办事等现象的,请您按以下电话或邮箱予以举报反映,同时留下您的联系方式(上班时间有专人接听,下班时有电话自动录音记录举报内容,并严格保密)。我们将根据您所反映的问题,严格按照“三问”要求及时进行查证和整改,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将处理结果给您明确回复。谢谢您的支持和监督!
举报电话:市人事局监察科 7707117
市编办监督检查科 12310
局长(主任)电话:15982738976
举报邮箱:bzsjubao12310@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