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目录
(概况信息--机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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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 目 |
内 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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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单位名称 |
巴中市人事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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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不公开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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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办公室、公务员管理科、培训教育科、职称专家科、工资福利退休科、人才开发科、事业单位管理科、军官转业安置科、财务科、人事科、监察科、档案管理科、信访与群众工作科、行政审批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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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巴中市巴州区滨河北路中段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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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职
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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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事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关于巴中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川委[2001]13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巴中市市级机关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巴委发[2001]36号),设置巴中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是主管全市人事人才工作和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职能 1、原市科委承担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能。 2、在巴的外国专家,由市人事局按政策实行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其他部门不再另行发放就业证。 3、市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事宜,由市人事局统一管理。 4、原市委经贸委政治部承担的企业职称改革和评审职能交市人事局承担。 5、市科学技术协会承担的全市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职能交市人事局承担。 (二)划出职能 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交给市民政局。 (三)转变职能 1、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年度指标。 2、将国家公务员录用、晋升、转任、调任将考试,专业技术职称考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及其他人事考试的具体事务工作,交能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人事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和人事管理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建立并施行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指导、监督、检查全市政府系统人事工作;拟定全市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政策的实施意见;参与研究和管理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参与研究和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二)负责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工资计划。 (三)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全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中、高级专门人才规划和专家的培养、选拔及管理工作;负责博士后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全市来华(回国)专家在巴工作或定居的管理工作;负责留学人员回巴的安置、工作调整和有关科研经费资助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 (四)拟定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管理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实施意见,办理市级机关及其直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五)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负责全市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培训、奖励、惩戒、申诉控告等政策和单项法规的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六)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务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七)拟定人才流动政策实施意见,规划、培育、发展和规范人才市场,管理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推行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制度;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参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实施意见的拟定,并组织实施;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调安置工作;负责外资、外国企业驻巴机构的中方人员的管理工作;办理我市机关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研究;参与研究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休实施意见。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 (十)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培训工作。 (十一)归口管理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编制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发展规划和计划,拟定我市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规定,并组织实施;负责在巴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贾在和企事业单位人员的出国(境)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人事宣传、科研、信息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市人事局设7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挂人事监察科牌子) 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负责局机关文秘、目标管理、信息、宣传、提案处理、档案、信访、保密、保卫、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管理局机关公共行政及事务工作;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人事政策的综合调研和人事政策法规的宣传、清理并监督检查;起草局有关重要文稿;负责与有关协会、研究会的业务联系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机构编制管理、行政监察等工作。 (二)公务员管理科 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定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考试录用、考核、职务升降、任免、轮岗交流、竞争上岗、回避、纪律、奖惩、惩戒、申诉控告、辞职辞退等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机构改革中人事方面的政策规定;指导协调各区、县、各部门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工作;拟定政府奖励表彰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市政府各部门的全市性评选表彰工作,审核以市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和人员;依法承办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办西藏、三州汉族干部的内设安置工作;承办区、县人事局长职务任免备案工作;起草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制订国家公务员制度的综合性法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部门执法机构行政执法人员、机关工勤人员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人员录用、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工作。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 (三)培训教育科(挂巴中市外国专家局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工作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拟定国家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市承担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的施教机构,制定培训教学大纲,审定培训教材、培训教学计划,统一管理全市公务员培训证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负责全市人事系统公务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培训;负责全市非教育系统研究生招生计划编制及有关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全市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的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拟定我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规定,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在巴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办理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的工作;管理引智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于智力引进的以外联络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监督、协调各区、县、市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 (四)职称专家科(挂巴中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改革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负责全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的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审核、推荐工作;负责企业职称改革和评审工作;负责全市农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审批公布农民技术人员中级职称,审核、报批农民技术人员高级职称,指导县、区农民技术人员初级职称的评定工作。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统筹协调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行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制度;负责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选拔、考核及管理工作;管理协调全市博士后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在巴定居、工作的专家的安置和管理;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回国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跨部门跨地区调整、管理和有关的科研经费资助工作;拟定专业技术骨干人才出入国(境)和国外机构在我市招聘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管理规定;负责承办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家属“农转非”工作;管理全市中、高级专家信息库;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参与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定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员及工勤人员的聘用、考核、任免、奖励、惩戒、辞职辞退等规定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工定级工作。 (五)工资福利与退休科 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拟定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津补贴、福利、工龄计算、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伤残鉴定工作;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与统合分析工作;编制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计划;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管理工作;参与研究体制改革中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待遇等问题;负责高级专家延长离退休年龄,提高离退休费待遇的工作;参与研究拟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实施意见。 (六)人才规划开发流动科(挂人事争议仲裁科牌子) 拟定全市人才资源的规划和人才资源开发实施意见;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综合管理;拟定全市人才流动的规定,指导全市人才流动工作;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人才市场,贯彻实施《四川省人才市场管理条例》,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履行处罚职权;拟定全市人才市场管理政策规定,审批人才中介服务组织及其分支机构,核发《四川省人才市场中介服务许可证》并实行年度公告制度;审核市外用人单位到巴招聘人才的真实性、合法性,审批人才中介服务组织举办的人才交流会;负责人事争议仲裁工作,裁决人才流动中发生的争议;承办有关人事行政复议事项;拟定国(境)外人才机构和组织进入我市人才市场的准入规定并组织实施;拟定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定手续;负责为民族地区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指导人才交流中心开展大中专毕业生及其他人才的人事代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办理市属事业单位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工作;参与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和实施意见;负责全市高校毕业生选调生的接收安置工作;参与研究和指导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外资、外国企业驻巴机构中方人员管理规定。 (七)军官转业安置科(挂巴中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办公室牌子) 拟定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编制、协调落实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分配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审查和分配工作;组织市级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接收选调军队转业干部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专业培训的规划、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推荐用人单位、纳入人才市场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随调家属的安置工作;协调、督促落实军队转业干部住房;研究指导退役干部的就业工作。 四、人员编制与领导职数 市人事局机关行政编制1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市军转办主任按市委有关规定配备;科级领导职数13名。 市纪委派驻纪检机构人员编制包括在核定的编制总数内,其领导按市委规定配备。 单列管理行政编制1名。 工勤事业编制2名,单列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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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姓名职务
姓名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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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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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闻聪 |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编办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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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渊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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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 波 |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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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菊 |
局党组成员、市编办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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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云 |
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市人才交流中心主任(副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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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值班电话 |
0827—5261598 0827--52803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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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传真 |
0827--5261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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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投诉 |
受理投诉部门 |
受理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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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监察科 |
12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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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内容描述 |
巴中市人事局机构设置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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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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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公开范围 |
全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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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开程序 |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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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责任部门 |
巴中市人事局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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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信息索取号 |
Q0130--01002—2006--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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