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事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目录

(主题信息—面向公民)

序号

项目

内容

1

项目名称

报考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不公开理由

 

3

责任单位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4

项目类别

公共服务项目

5

文件编号

 

6

事实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第十一条: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条: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第二十三条:报考公务员,除应当具备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巴中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第二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和人员结构比例、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下达的增加人员计划内进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和省规定的政策性安置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的人员以及涉密等岗位的人员确需使用其它方法选拔任用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第九条: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工作能力,身体健康能坚持招聘岗位的正常工作,招聘岗位职责要求的其它条件;第十条:应聘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应聘工勤岗位的人员,应当具有中专、中技或者高中及其以上学历,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农村小学招聘小学教师、医院招聘护士,学历条件可放宽至中师、中专;幼儿园招聘教师,学历可放宽至幼师。

7

办理对象及范围

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

8

办理条件

1、机关事业单位有空缺的编制或职位;

2、机关事业单位在当年度的增人计划内;

3、招录公务员须经市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后报经省人事厅批准;县(区)事业单位考聘工作人员还需报经市人事部门批准;

4、符合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规定的考录(聘)资格条件的人员。

9

办理手续

(一)用人单位

1、招考工作人员报告;

2、编制空缺通知单;

3、增人计划通知单。

(二)报考人员

携带毕业证、身份证、照片、报名费等,经笔试、面试、体检(公安招警还需体能测试合格)、政审、培训合格后录(聘)用。

10

办理流程

1.单位书面报告;

2、组织人事部门发布公告;

3.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政审、体检;

4、组织初任或上岗前培训。

11

公示方式

人事人才网站、巴中日报、巴中电视台

12

办理时限

 

13

费用情况

按物价、财政部门核定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公开考录、公开招聘人员收费标准及项目收取考试报名费、培训费。

14

附件

 

15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16

联系电话

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08275260775;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0827--5269672

17

监督电话

市人事局:12310

18

办理地点及邮编

市人事局办公大楼,邮编:636000

19

网上咨询

市人事局:www.bzsrsj.gov.cn

20

网上办理地址

 

21

办理状态查询

 

22

备注

 

23

内容描述

机关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

24

公开时间

常年公开

25

公开范围

全社会

26

公开程序

经局内审核后公开

27

责任部门

公务员管理科、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28

信息索取号

Q0130070022006--00007